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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巧审离婚案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9-09 15:06:07


霍邱讯“你说的俺听不懂,法官大人,能不能土话给俺们解释一下?”在近日霍邱县法院的一次庭审中,原告李女士面对法庭规定,直言心中疑惑,请求法官以方言进行庭审活动。

在这次开庭中,法官首先按照规定使用普通话进行庭审,但原告李女士属文盲,且未委托代理人,对法官宣读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并不了解,更别提“回避”等法律概念,审判长数次重复,李女士仍一头雾水,庭审活动一度陷入了僵局。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诉讼活动,在征求了被告何某意见之后,法官当机立断,决定用霍邱当地方言开展庭审活动,用“认为我们是否公正,可要求换人”代替“申请回避”,用“你来简单讲一讲为什么要离婚,离婚后有哪些要求”等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代替“原告当庭陈述”这样的法律概念,李女士终于打开了话匣子,庭审活动立马流畅起来。

承办法官根据案情实际需要,采用直白方言办案,不仅能够密切群众,发掘案件事实,提高工作效率,更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