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短短两年时间内,妻子黄某就曾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丈夫刘某某却一直拒不到庭。近日,泾县法院第三次接到黄某提交的起诉状,经法官悉心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黄某与刘某某于2014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3个月后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彼此了解不多,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产生矛盾。刘某某身患有疾却拒不就医,黄某几次劝解无果,于2014年10月第一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因刘某某未到庭无法协商离婚,黄某撤诉。
2015年7月,黄某再次向法院起诉,声称刘某某仍拒绝就医,且刘某某在外地打工,双方一直分居,要求法院准予双方离婚。这一次刘某某依然未答辩、未举证,该案缺席审理。因黄某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所述内容,又没有其他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最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今年4月,黄某第三次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几次联系在外地打工的刘某某,对方均没有回应。为尽快解决双方矛盾、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审判员积极和刘某某及其家人进行联系沟通、耐心解释,刘某某终于同意与黄某面对面协商。最后,在法官的组织下,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一致同意离婚,其他无争议。 ·刘淑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