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芜湖特大餐馆爆炸案追踪 涉案店主夫妇当庭认罪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6-30 17:10:33

本网讯 6月30日,造成17人死亡的芜湖杨家巷爆炸案涉案店主张保平、刁山翠,因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在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受审。

据指控:2015年8月初,张保平、刁山翠夫妇从他人手中转租了位于芜湖市杨家巷4号楼3号门面,用于开设“砂锅大王”饭店。2015年10月10日8时许,被告人张保平发现店内一液化石油气钢瓶内的液化气用完,在送气工将钢瓶送至门店后,被告人张保平自行更换了钢瓶,但未严格按要求检查钢瓶接口处是否安装合格。当日11时许,被告人刁山翠来到上午刚换了钢瓶的灶台前,未进行必要的检查,即用点火棒准备点着灶具炒饭。当其发现灶具不能点燃时,遂开大了钢瓶气阀门并让被告人张保平过来查找原因。张保平过来后,发现钢瓶罐口处有液化气泄漏且有火苗,欲将钢瓶的阀门关上,因其未摸到阀门,便将钢瓶拖出工作台打算关闭阀门。但此做法使得瓶身倾斜导致泄漏更为严重,火苗蹿起烧到被告人张保平的左手臂致其松开钢瓶。钢瓶随即倒地致减压阀和角阀脱落,大量液化石油气喷出燃烧,瞬间引发大火,将搭建区域的PVC顶棚烧着,倾倒的钢瓶在高温作用下爆炸。该事故导致在店内就餐的17名被害人遇难。

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人在经营饭店过程中,在发现液化石油气钢瓶不能点着火的情况时,未采取正确的处置方式,导致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燃和爆炸,继而引发大火,造成17名被害人遇难,两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两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辩护人亦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持异议,但分别从案件的起因、被告人是否构成自首、认罪悔罪表现及家庭状况等方面为他们依法进行了辩护。两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向遇难的17名被害人表示哀悼,同时向他们的家属表示道歉,并深切悔罪。经过近3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袁中锋 黄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