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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品安全将分级监管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5-31 10:20:41

本网讯 8月1日起,无论是饭店、小作坊、食品生产“大佬”,还是药房、药品“制造大王”,都将按照风险标准,分成“三六九等”。风险等级越高,监管频次就会越多,反之则少。此项改革源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国食药监系统率先推行的食品药品全品种、全环节、全过程风险分级监督管理。

5月30日,记者从省药监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我省有限的监管资源将实施“精准监管”,不同企业区别对待,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

据省食药监局局长徐恒秋介绍,风险分级监督管理,即根据食品药品企业或单位的产品情况、质量安全管控情况和信用情况等风险要素进行定期评估,按照风险高低评定等级,实施分级监管。依据该《办法》,我省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分为一般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四个等级。省、市、县(市、区)食药监管机构根据企业或单位的不同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生产经营者等级越高,监管频次越多。其中高风险企业或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推行风险分级管理制度,保证省、市、县、乡四级责任精准落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科学配置有限的监管资源,落实监管责任。同时,有利于促进食品药品行业自律,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徐恒秋介绍。

徐恒秋透露,“今年底前全省完成首次分级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将相关监管数据录入食品药品风险分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由系统根据事先设定的指标自动计算得出风险等级分数。该移动执法系统将减少日常检查的人为因素,提升监督客观性、科学性。 ”
(石跃新记者唐欢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