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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排污视频敲诈企业 蚌埠两男子各获刑五年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4-12 09:05:10

本网讯 公司违规排污固然有错,但是蚌埠市民李某和魏某二人没有选择举报,而是以此要挟公司索要钱财,结果触犯了刑法。4月7日,记者获悉,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此起敲诈勒索案,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和魏某有期徒刑五年,各处罚金5万元。

据审理查明,2014年12月中上旬,被告人魏某与被告人李某商议利用魏某拍摄的蚌埠某有限公司违规排污的视频敲诈该公司,由李某出面与该公司的负责人谈判。2014年12月14日,李某将魏某所拍的视频U盘和举报材料交给该公司董事长戴某。之后,李某与戴某谈好以60万元了结此事,并以签订合同的形式付款。5天后,戴某将10万元现金交给李某。当晚,被告人魏某分得部分赃款。过了几天,李某在蚌埠市火车站附近与戴某商谈剩余50万元如何支付时被公安干警抓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退出赃款10万元,法院依法发还给被害人。被害人对两名被告人出具谅解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谋以掌握蚌埠某公司违规排污的事实对该公司进行威胁,索取6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在向被害人索要50万元时,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两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退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蚌埠某公司虽然存在违规排污的事实,但在本案中并无任何过错,于是作出以上判决。

(谷雪莲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