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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场内称霸巢湖上索财 两拨狠角色34人被诉至法院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4-07 11:04:22

本网讯 横行庐江一带的黑恶势力,开赌场、放高利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影响一方百姓安宁和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巢湖水域的“渔霸”,专挑清晨,拦截过往船只,敲诈勒索钱财。3月29日,记者获悉,这两起恶性案件都已经起诉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涉及被告人多达34人。

罗某的落网,源于其为了在庐江社会及赌场行业树立更高“威望和地位”,安排人手打伤合作伙伴宋某。今年1月14日,在庐江县召开“两会”期间,罗某指使朱某等11人在人大代表入住的酒店外携带凶器对宋某进行人身伤害,影响极其恶劣。据了解,随着案件调查深入,罗某等20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据指控,2012年2月,被告人罗某刑满释放后,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洪某、解某等人在庐江县城及周边乡镇赌场发放高利贷,从中获取利益,逐步形成了以罗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该组织内,罗某拥有绝对的权威地位,被组织成员尊称为“老大”,所有组织成员均服从罗某的指令,罗某要求组织成员对外要团结,出了事要敢搞,平时不许吸毒和赌博。

自2012年3月至2015年1月,罗某组织众成员在庐江、合肥等地,大肆在赌场内放高利贷、有组织地多次开设赌场,以抽头等方式牟取暴利。同时该组织开设的赌场规模大,仅仅是2014年5月6日开设的赌场中,被查获的赌资近60万元,抽头渔利款6万余元。期间,罗某对赌场进行了严密的分工,各司其职,并提供所有犯罪活动开销,组织成员被羁押期间,罗某还安排人员为这些人到羁押场所交纳生活费。

多年来,该组织在庐江境内以赌场内放高利贷、开设赌场为依托,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残害群众,为讨要高息赌债,多次对欠债者家人进行威胁、恐吓,打砸财产,严重破坏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产生了重大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追究2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姚某等14名被告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到法院。

姚某等人在巢湖水域上拦截渔民、船只,借机谋利。据指控,去年9月29日5时许,被害人李某驾驶货船在巢湖行驶,被姚某等8人划着小铁船强行登上,强令李某抛锚停船,同时围攻威胁李某,以压坏虾笼为幌子,索要800元才离开。之后,严某等8人陆续采用相同手段在巢湖水域8号航标附近敲诈勒索途经船主9800元。

(丁雷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