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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盗墓小说 盗掘六朝古墓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4-07 10:58:09

本报讯 迷恋盗墓小说,马鞍山市民徐某也跃跃欲试。结果,马鞍山博望区的三处六朝古墓被徐某盗掘。4月5日,记者获悉,经马鞍山博望区法院审理,被告人徐某以及共犯章某、费某因盗掘古墓葬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到十个月不等,并适用缓刑。

2014年12月底,徐某在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横山村土地庙后的林地上转悠,发现山上的树被挖出时带出的“交尾巴石”(古墓砖)。根据盗墓小说中熟悉的情节,徐某推断,只要能挖出“交尾巴石”,下面就肯定有“交尾巴洞”(古墓)。他就开始琢磨着挖挖看,兴许能挖出一些陪葬品。于是,他打电话给费某,并雇用其操作挖掘机实施挖掘。半小时后,费某开着农用车,带着挖掘机到达指定地点,按照徐某的指示,挖掉了几棵树。当挖出“交尾巴石”,费某意识到下面可能有古墓,继续按照徐某的指示往下挖。期间,徐某还打电话给章某,邀请其共同参与挖掘古墓葬。费某操作挖掘机把“交尾巴石”和土挖了出来,徐某、章某二人分别持铁锹进行挖掘,拨开“交尾巴石”和土寻找陪葬品。三人通过这一方法先后挖掘了三处墓葬。

案件经博望区法院审理,认为徐某等三被告人共同故意盗掘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六朝时期古墓葬,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三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等,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被告人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被告人章某处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三人均被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施琼 陈苗苗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