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金寨县青山镇中学的报告厅内熙熙攘攘,人头攒动,学校数百名学生好奇的看着来自青山法庭的干警们摆设审判席,架设网线,为一起生命权纠纷开庭在课堂做准备。
案情是这样的:蔡某和李某是亲戚,平时也是无话不谈的好友。不久前的一天晚上,蔡某应邀在李某家里吃饭,两人都喝的有点过量,饭后蔡某自己骑车回家,李某劝阻不能后,回家推出摩托车想去追蔡某,没想到短短500米左右的距离,李某发现蔡某已连车带人翻在沟里,当场没有了呼吸。事故经交警部门和公安部门认定,蔡某酒后驾车,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蔡某的家人认为,是李某不停的给蔡某灌酒,导致其喝多了自己摔死,应当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2万余元。而李某认为,自己劝阻过不让其酒后驾车,且已经赔偿了4万元,不应当再赔偿。基于该案件的特殊性和教育意义,青山法庭决定在该镇初中公开开庭,并邀请当地党代表、群众代表,两百多名学生参加旁听。
“虽然没有去过法庭,但是今天身临其境,感觉法官叔叔们很帅,希望以后还能多组织这样的活动!”庭后旁听的学生兴奋地说。青山法庭将庭审现场开设在初中课堂内,并且运用手提式科技法庭和微博现场视频加图文多平台直播,旨在构建社会全民知法懂法的大环境,加强舆论和社会的监督,努力做到司法公开公平公正,打通司法为民在基层山区的最后一公里。·马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