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30日,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开设赌场案,23名被告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出庭受审。据悉,此案是合肥法院近年来审理的规模最大的涉赌案件。被告人通过提高赌场隐蔽性、增加对参赌人员的服务,邀请实力雄厚人员坐庄等方式,不断扩大赌场规模和参赌网络。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1月4日凌晨,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出动警力对辖区的龙川路与大墙路交口的葛大店停车场赌场进行查处,现场查扣牌九等赌具,共同赌资30多万元。此外,侦查人员还在一个水箱里查获水钱8万多元。由此,第一被告人王某某以及他参与形成的聚赌网络浮出水面。
王某某从2014年以来,多次参与开设流动赌场。2014年8月底至2014年9月16日期间,王某某伙同魏明(另案处理)、张朝(已判处刑罚)等人在肥东县开设流动赌场,从中抽头渔利。2014年9月16日,该赌场被肥东县公安局查处,当场查获犯罪嫌疑人30余人,查扣赌资10万余元。此次,王某某侥幸躲过法律处罚。
到了2015年5月至6月,王某某与刘某等人纠结在一起,在包河区、蜀山区等地继续经营流动赌场,每次组织约50人以上人员参赌,从中抽头渔利。去年11月4日,警方在西二环一处高档酒店内将王某某和他的妻子邢某抓获归案,现场查获现金11万元和一个赌场账本。
庭审中,王某某对指控供认不讳。据指控,为了掩人耳目,保证赌场安全,他们专门选择隐蔽地点,通常是郊区鱼塘、停车场或集装箱内,甚至在蜀山区鸡鸣山公墓附近的养鹅场或简易民房内开设赌场。而且,流动赌场的“营业时间”一般是凌晨1点多到早上五六点钟。为此,赌场专门聘请了多名司机,开专车在多个接待点接送参赌人员。
为了防范警方,他们还纠结人员在赌场必经之路、四周、中心现场等地望风,通过对讲机联络,遇到情况,就会立即通知赌场散场。
面对指控,被告人供认,为了把赌场经营得红火,他们还会想办法邀请实力雄厚的参赌人员坐庄,甚至给他们发放“出场费”来吸引。
由于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