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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不成偷手机 留下简历落法网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29 10:05:41

本网讯 前往公司应聘,临走时将他人的一部苹果手机顺手拿走;办案民警从应聘的报名登记表、简历等材料中锁定了被告人。3月21日,记者获悉,该案经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41岁的张某是桐城市人,拥有初中文化,曾做过电焊工作。2015年9月,张某在网站上看到桐城市开发区某集团的招聘信息,便打算应聘该集团的钢构生产职位。2015年9月11日,张某来到该集团办公室找经理姚某投送简历。姚某看过简历后告诉张某,公司招聘的岗位需要有大专文凭,还需要有熟练的技术;而张某仅初中毕业,电焊技术也达不到岗位要求,便表示不予录用。应聘失败后,张某心里有些不服气,正准备离开时,见到另一张办公桌上有一部金色苹果6plus手机,于是乘周围人员不注意将手机偷走。事实上,该手机是集团工作人员蒋某放置在桌子上,蒋某发现手机不见并寻找无果后报警。

公安民警根据应聘报名登记表、简历等材料以及经理姚某的陈述,认真研判后锁定了被告人张某,并将其抓获归案。据悉,张某将手机偷回后,请其外甥帮忙进行解锁并一直使用。经鉴定,张某所盗手机价值4408元。

(王国华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