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原本是切除痔疮,没想到手术却造成十级伤残,这让不到40岁的李女士有苦难言。3月17日,李女士将合肥瑞金肛肠医院告上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认为医院对于自己的终身残疾要负侵权责任,要求赔偿自己各项损失5万余元,精神损失费1万元。
据李女士称,2014年3月,自己因为排便不畅外加低烧不退,就在离家不远的合肥瑞金肛肠医院就诊。结果,医院当天就要求动手术。“在没有确诊病情,也没有诊断医师签名确认的情况下,医院就忽悠我爱人签字同意手术,我当时在病床上意识模糊,就被带进手术室。”
手术很快,但是之后烦恼就不断。李女士发现自己大小便时有失控,经过多家医院检查,认为这是术后创伤,无法修复。“这是医院过度治疗,而且手术中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才造成这些问题。”经过司法鉴定,认定合肥瑞金肛肠医院对于李女士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李女士的损害后果存在10%-20%的因果关系。对于李女士的损害后果,司法鉴定为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对于李女士的陈述,瑞金肛肠医院坚持认为,自己的诊断没有过错,而且手术同意书也是其家属签字,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不当行为,李女士在术后出现的一些不适症状,需要一段时间来修复。
李女士称自己从手术后,就开始到处治疗术后的失禁问题,无法正常上班。带着无法恢复的十级伤残,年轻的自己不知道如何面对生活。
由于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