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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宿朋友家 盗走金首饰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08 09:46:08

凤阳讯 邀请朋友到家吃饭并留宿,没想到自己却开门揖盗引狼入室,对方趁着自己熟睡将几件金首饰偷偷笑纳。这种见钱眼开,妄图取不义之财者终将难逃法律的惩罚。

苏某和被告人毛某是曾在一个地方上班的工友,双方关系十分不错。2015年7月,苏某要回老家,就邀上毛某同行。当天晚上,在苏某家中,二人还推杯换盏相谈甚欢,随后二人就在一张床上睡觉。到了深夜,毛某醒了过来,见此时苏某正在熟睡,就起了邪念,随后他偷偷下床,在衣柜内翻找出二件金首饰,然后装进了自己的口袋。

做过案以后,毛某居然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上床睡觉,在第二天中午吃过午饭才离开,然后毛某将金首饰销赃。十多天后,苏某的家人发现金首饰不见了,后来在苏某的盘问下,毛某承认了盗窃的事实。

凤阳县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被告人毛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主动自首,赔偿了被害人损失,故法院最终判处被告人毛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王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