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村民顾传林想离婚,需要村长出具证明,才能办理手续。村长顾云卫想劝说顾传林不要离婚,就不同意出具证明。但是好意没有被受领,反而招来纠纷。一气之下,村长持刀砍伤了顾传林,触犯了刑法。3月1日,记者获悉,淮南市潘集法院审理此案,村长顾云卫因犯故意伤害罪获刑。
2007年11月份,淮南市潘集区古沟回族乡顾圩村村民顾传林要与妻子离婚,找时任村长的顾云卫出具证明,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顾云卫考虑到是同村村民,劝和不劝离,心存好意,因此没有同意出具证明。顾传林心存不快,同年11月8日晚上,顾传林因为离婚相关证明再次与顾云卫发生纠纷,顾云卫持刀将顾传林右手砍伤。后经法医鉴定,顾传林损伤程度属轻伤。
两家为此事相持8年,最终在去年11月,顾云卫与被害人顾传林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顾云卫一次性赔偿顾传林经济损失6万元,顾传林对顾云卫予以谅解,并表示不再追究顾云卫的责任。但是思前想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顾云卫还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司法机关调查评估,被告人顾云卫适合社区矫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顾云卫因本村村民顾传林要与妻子离婚出具有关手续一事发生纠纷,未能冷静处理,持械将顾传林砍成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顾云卫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已经赔偿被害人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判处被告人顾云卫拘役六个月,缓刑七个月。
(岳园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