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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设电网护庄稼 夜半电死行路人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04 10:14:20

本网讯 为了保护自己的庄稼不被动物“骚扰”,竟然私自在田地周围拉起电网,晚上通电,白天断电。自以为安全的操作不仅没有阻挡住动物,还致人死亡。近日,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审理一起因不合理用电而致人死亡案,被告人王某因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去年8月,王某为了防止炎热的夏日晚间,动物到自家地里啃食庄稼,于是在庄稼地附近拉起电网,晚上将电通上,次日凌晨断开电源。一天早上,王某到地里干活时,发现排水沟里躺着一男子,脸色发黑。因为害怕,为隐瞒事实,王某将尸体掩埋。后王某在亲属的劝解下向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某符合遭电击死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在公共场所私设电网,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虽然被告人在自家地里,并且仅在夜间使用所设电网,但是说明其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轻信避免的心态。由于其过失行为,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刘立婷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