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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庭走出的全国先进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02 10:57:37

她用勤奋和认真谱写生命的乐章;她用责任和担当捍卫天平的尊严;她把青春、汗水和真情都奉献给了审判事业——她就是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祁县法庭庭长、“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李青。

光阴荏苒,岁月如梭,李青先后在符离、祁县等基层法庭工作二十余载,虽为女法官,但其作风干练、吃苦耐劳、业务精湛、勤勉敬业。多年来,她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敢于啃硬骨头,倾心执行,团结带领全庭同志奋力拼搏、依法办案、清正廉洁。她经常告诫自己和干警:一定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拿出自己的耐心、公心、细心、诚心,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体会到公平与正义,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虽为庭长,但李青认识到自己首先是一名审判员,近两年来,她每年的办案量均在200件左右。法庭案件类型较多,案件数量大,其中2013年祁县法庭受理各类案件500余件,2014年600余件,2015年达800余件。在这样超负荷的工作环境下,李青庭长以她高尚的人格品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忘我的奉献精神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新时代法官形象。

由于其工作成绩出色,李青连续多年被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并于2010年3月被评为宿州市“十佳”女法官及全市“三八”红旗手,2011年又被评为埇桥区“三八”红旗手。她所在的祁县法庭于2011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连续8年被评为宿州市文明单位,每年均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的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李青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先进个人。近日,李青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刘红 唐凤阳 法治安徽网 记者 江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