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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档案助男子告别30年“黑户”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6-03-01 09:30:49

泾县讯 泾县村民张某,刑满释放后未及时办理户口,当了近30年“黑户”。如今,想外出打工却没户口,张某为这事忙得焦头烂额。日前,泾县法院诉讼档案室作为原始证据保存处,帮张某解决了户口问题。

1986年,张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被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根据当时的户籍管理规定,罪犯判决送监狱服刑时,户口将强制迁往监狱所在地,注销原户口,刑满释放后需到当地派出所报到重新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等。可张某遗失了释放证,未按正常程序去派出所报到,至今没有户口。最近,张某计划外出打工贴补家用,才想起到派出所补办户口。由于时间久远、释放证丢失等原因,张某在该县云岭镇派出所未能如愿办得户口。协助办理的派出所董警官想到,刑事判决书可证明张某户籍来由,遂联系泾县法院档案室咨询相关事项。档案员详细告知董警官调取诉讼档案所需材料。董警官带着介绍信和警官证,并填写了一份《档案利用审批表》,完成了准备事项。经法院审批后,档案员根据材料找到了张某1986年的刑事案卷材料,并复印了一份刑事判决书交予董警官。

董警官拿到复印件,连声说:“这么久的案卷你们法院保管得还这么完整,工作做得真细致。回去后我要赶紧给他办户口,让他在年后就可以出去打工了”。(乔文君 张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