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讯 日前,从池州市公安局了解到,春节期间池州市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显成效。
为优化池州生态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池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春节期间池州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倡议广大市民使用电子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冲天炮”,禁止驾驶或乘坐机动车燃放。
为保证《通告》有效落实,池州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面开展巡查,重点针对该市大气环境监测点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开展规劝、训诫等工作。近日,该市齐山新村洪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事故,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该局开发区分局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起,制止非法燃放11起。
据了解,经过池州公安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池州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大幅减少。据有关部门监测,春节期间池州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唐瑾 刘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