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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人送黑发人,人间之大悲。倘若子女离世后,留有孙子或孙女,那无疑成为“失独老人”唯一的精神寄托。
江苏省无锡市,一对年逾六旬的“失独老人”,因要求“隔代探视权”,将儿媳告上法庭,案经无锡市两审法院判决,最终支持了二老探望孙子的诉求,判决每月可探望孙子一次,每次探望时间以6小时为限。我国法律对父母探视权有明确规定,对隔代探视权,目前尚无明确规定。那么隔代探视权如何实现?本期说法就和您聊聊这个话题。
失独老人 探望孙子引冲突
小徐是徐某与妻子李某的独生子。2012年6月,小徐与倪某登记结婚。2013年3月小徐突然死亡,小徐死亡时,倪某已怀孕一个多月,小徐身故后,倪某即回娘家居住。
倪某怀孕后,两位老人每月支付给倪某5000元营养费(共计4万元),并帮忙安排产检直至生产。2013年10月底,倪某产下儿子聪聪(化名), 孩子出世后,两位老人又是送奶粉,又是买纸尿裤。但倪某与两位老人因家庭矛盾,使双方在探望聪聪一事上摩擦不断。2013年底,双方爆发激烈冲突。此后,倪某拒绝老人探望孙子。2014年,双方又多次因为探望孩子的事产生口角及肢体冲突。
2014年11月,两位老人向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每月探望孙子3次,并且希望儿媳在他们行使探望权时履行协助义务。
隔代探望权 法未授权也未禁止
主审此案的无锡市北塘区法院法官高鑫介绍说,《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在这一条款中,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子女是否也享有探望的权利,虽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也没有明确排斥或禁止。
高鑫说,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产生如相互扶养、继承、照顾、扶助等法定权利与义务。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除了物质财富方面,也包含了精神层面的内容,该案的讼争标的即属后者范畴。
“父母对子孙有着强烈的精神寄托感,而该精神寄托感具体表现为能否与子孙相处、看望、问候、关爱等慰藉形式。两位老人的诉讼请求,即典型的精神慰藉需求行为。”高鑫说,被爷爷奶奶所关爱的权利,对孩子来说,既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也合乎天赋此权的自然法则原理。孩子的该权利能否实现,就该案而言,亦受制于倪某能否协助配合两位老人进行探望。
2015年7月8日,北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江苏省首例失独老人“隔代探望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失独的六旬老人徐某、李某夫妇享有探望孙子的权利,判决徐某、李某夫妇在孙子聪聪10周岁之前每月可探望一次,倪某负有协助配合义务。
高鑫说,此案的判决依据是《民法通则》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一审判决后,倪某不服,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5年12月10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合理探望 保护老人孩子
该案二审审判长费益君表示:“探望孙辈是失独老人获得精神慰藉的重要途径之一,应视为老年人应有之权益,且可与孙辈享有代位继承权利之法律原理相对应。”
费益君表示,允许失独老人隔代探望、和谐共处履行监护职责与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相符,亦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继承与发扬。在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利于亲属间感情融合的基础上,不影响监护人履行法定监护职责的前提下,应当支持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孙辈的合理探望。
费益君同时表示,近亲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遵循法定的顺序位阶,在未成年人有法定监护人的情形下,其他近亲属探望须遵守监护权行使的代际位阶,不得妨碍序位在先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否则监护人可依法要求中止不当探视。当然,监护人在行使监护权之时亦应为其他近亲属合理探视提供必要之便利。
隔代探望 法律的人文关怀
“由于现行婚姻法规定,所以隔代探望权纠纷的核心问题其实是探望的主体是否仅限于父母。”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江苏省律师协会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孙韬说。
孙韬认为,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准确地说是没有排外性的规定,就是没有明确排斥或禁止父母以外的人拥有探望权。“不过,在隔代探望权主体资格的明确方面,现有法律规定存有空白点”。
“爷爷奶奶与孙子具有直系血缘关系,他们的关系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孩子的父亲去世了,爷爷奶奶代替儿子、孙子代替父亲,互相成为对方的精神寄托。”孙韬介绍说,“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也可以说是亲情的内容,亲权是基于父母的身份而取得的一种身份权,具有专属性。即探望权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独有的一种权利,不可以变更或者转移。”但是,“假如探望权的主体丧失,比如父亲或母亲离世,直接拒绝隔代探望,不允许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探望,则不利于保护老年人权益,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有违公序良俗,不符立法精神”。
孙韬表示,由于探望权制度在我国实施的时间不算长,在理论上对探望权性质的认识还存在分歧,因此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不便。
孙韬说,婚姻家庭关系不仅包含法律,还包含伦理、道德、感情等,所以,婚姻家事判决应当闪耀人性的光辉,保护“隔代探望权”,正确行使,能够更好地体现法律上的人文关怀,减轻家庭变故给孩子带来的破碎感,抚平失去家人的心理创伤。·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