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增多和城市扩大,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因高空抛物受伤者时有发生。武汉市汉阳世纪龙城小区,就发生了出生仅44天的女孩被高空抛下的水泥块击中受伤一事。 9月15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事件 空中飞来水泥击伤女婴
去年11月20日,武汉市出生仅44天的女婴小欣怡被奶奶抱着在汉阳世纪龙城小区11栋楼下晒太阳,不幸被高空抛下的水泥块击中头部,受伤昏迷。经过手术抢救和术后恢复治疗,小欣怡留下颅骨缺损、脑萎缩、肢体偏瘫等严重后遗症,经鉴定构成七级伤残。
小欣怡的受伤牵动了全社会的关注。由于无法找到肇事者,也无人出来主动担责,今年7月22日,小欣怡的父母向汉阳区法院提交诉状,将涉案居民楼除一楼外的32层共128户居民告上法庭,索赔46万余元。
9月15日,汉阳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的128户居民中74户出庭,庭审持续了整整一天,被告的74户居民依次发言,分别提出了事发当天出门工作、在外出差、房内没有水泥块、物业没监控等等答辩理由,并出示了相关证据。当天法院没有宣判。
律师 可申请追加开发商和物业为被告
这个伤害将给无辜的小欣怡和其家人带来无比的伤痛。小欣怡能否得到赔偿?住户们该如何承担责任?安徽省徽商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培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陈培表示,出生仅44天的小欣怡被“高空抛下的水泥块”击伤造成7级伤残,令人心痛,理应获得赔偿。但本案有些问题值得商榷。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陈培说,《侵权责任法》这条规定所指的“物品”,一般是指普通的生活物品,而“水泥块”显然不是普通生活物品。它可能产生于建筑物本身,也可能产生于房屋维修,因此公安机关理应帮助小欣怡的家人进行调查,首先确定其来源,并有明确的调查结果。在明确了“水泥块”的来源后,诉讼才能有较强的针对性。从报道来看,“水泥块”的来源不是很明确。
在目前无法查找肇事者的情形下,小欣怡的家人该如何维权?陈培建议:小欣怡的家人可申请法院追加开发商和小区物业为被告。但鉴于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依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对出庭应诉的74户居民,假如法院能认定其事发时不在场的证据,则可免除其赔偿责任。否则,将与其他没有出庭应诉的84户居民,一起承担小欣怡的损害赔偿责任。·安徽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