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的詹某经过某矿业公司所开采的矿山时,被矿山上坠落的矿石砸成重伤。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詹某将该矿业公司告上法院。近日,金寨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3年7月13日下午,詹某驾车经过金寨县某矿业公司开采的矿山时,被矿山上滚下的矿石砸伤头部,当即昏迷不醒,后被矿业公司员工送入医院。经过抢救,詹某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留下了后遗症,其伤情经鉴定机构鉴定为一个四级伤残、两个十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大部分护理依赖。詹某所工作的金寨县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为其支付了医疗费,然而其后续护理及治疗等还需要大量的费用。
承办此案的法官在全面了解本案的情况后,考虑到詹某的实际状况以及矿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认为一判了之并不能及时有效解决问题,遂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在法官耐心的协调之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某矿业有限公司赔偿詹某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韦良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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