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讯 持续5年的全省汽车销售和汽车维修服务业专项整治今年进入第二年。郎溪突出查处8类非法经营行为,着力规范汽车经营行业。
这8类行为包括: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进行虚假表示、虚假宣传的欺骗行为;夸大汽车故障、虚报维修项目、小病大修的欺诈行为;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保险或商品、捆绑套餐服务,强制收取车辆出库费、检测费,强制交易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非原厂配件冒充原厂件、国内生产件冒充进口件、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配件冒充合格配件等经营行为;虚假标注、假冒他人商标,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3C认证、进口证明等侵权行为;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隐瞒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维修业务的欺诈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倪鹏辉)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