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铜陵市首例污染环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铜官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杜某、吕某、陈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相应罚金,同时...
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农村户口,但在县城上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按城镇标准计算赔偿数额?日前,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按城镇标准核算了受害人的各项损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能否支持?近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应支付。